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通常需要证明雇佣关系存在、损害事实发生、损害后果以及过错等方面的证据。
在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案件中,以下是一些常见且重要的证据: 证明雇佣关系的证据,如雇佣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安排的邮件或短信、证人证言等,用于确定双方存在雇佣关系。 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明确损害是如何发生的。 损害后果的证据,包括报告、后续治疗费用的预估等,以确定具体的损害程度和赔偿金额。 关于过错的证据,如果雇主存在过错,如提供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同时,若雇员自身存在过错,也可能影响赔偿比例,这方面的证据同样重要。 此外,还可能需要其他证据,如误工损失的证明、护理费支出的凭证等。证据的收集要及时、全面且合法,以确保在诉讼或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整理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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