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欠款不还起诉通常需要以下材料: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被告的身份证明等。
当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而时,准备充分的材料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具体所需的材料: 起诉状:明确阐述原告的诉求、事实与理由等,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书。 原告的身份证明:用以证明原告的身份,如身份证等。 证据材料:这是核心部分。例如,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转账记录,可证实资金的交付情况。如果有与借款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 被告的身份证明:通常为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材料。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比如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等。 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涉及利息计算的,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计算依据。在准备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规范地整理和提交材料,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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