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被吊销后,债务通常由公司以其剩余财产承担,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承担相应责任。
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并不意味着其债务就无需承担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应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债务负责。在公司被吊销后,进入清算程序,通过清算来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在清算过程中,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变现等,用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如果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债务问题就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股东等相关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比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那么在其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如果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者导致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之,公司被吊销后的债务承担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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