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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如何承担责任

合飞律师1周前 (04-21)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但若有特殊约定或符合法定情形,也可能有不同的承担方式。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后,对于这些共同债务的承担,首先要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务的承担有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照约定执行。但如果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承担后可根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一方无需承担或者部分承担的情形。比如,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且另一方对此不知情;或者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等。

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承担方式和比例。比如债务的形成原因、双方的经济状况、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情况等。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涉及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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