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主动离婚怎么办理
一方主动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
当一方主动提出时,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首先双方需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或者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证据,关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应保持理性和冷静,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离婚是一件严肃且重要的事情,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在做出决定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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