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检察院申请拒执罪
一、如何向检察院申请拒执罪
针对拒不履行裁判、裁决之罪行,既可由受害者自我提出诉讼请求,亦可委托检察机关展开活动。
若申请执行人有充足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等情况下未履行裁判、裁决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的人身权益及财产权益受损,严重违反了,就应该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人民认定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条件,即以普通(自诉)案件为立案依据来进行后续审理工作。
《最高法院关于的司法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判拒执罪要申请吗法院怎么判
拒执罪的立案流程就是这样:
(1)接案:公家单位接到你的报案、举报什么的,都得收下。
不是他们管的就转给该管的部门,还要告诉你谁来接手了;如果得马上行动,那就先办再说,再交给该管的部门。
(2)审案:不管是他们收到的还是自己发现的,都要查清楚。
(3)处理:查完以后,公检法会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然后看情况做别的处理。
如果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有意见,可以找检察院,让他们监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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