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具有多种类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后共同为家庭付出,这些收入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共同投资的房产、股票等产生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后取得了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获得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在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还包括夫妻在婚姻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判断婚后共同财产的关键在于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是否是双方共同努力或一方因婚姻关系而获得的财产。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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