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夫妻怎么分配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财产分配中,首先需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对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这种方式尊重了双方的意愿,也有利于减少纠纷。
二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确保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所需。同时,考虑到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和可能面临的就业困难等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三是公平合理原则。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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