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退婚了彩礼怎么退回
一般情况下,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退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彩礼是中国传统婚姻习俗中的一部分,在退婚时彩礼的退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双方只是订婚,并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退还彩礼。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目的未达成,彩礼应当返还。
即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在时,给付彩礼的一方也有权要求退还彩礼。共同生活应当是指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和生活,而非短暂的相处。
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也可以请求退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绝对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当然,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彩礼的数额、双方的过错程度、共同生活的时间和程度等,来确定彩礼的退还比例和数额。
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彩礼退还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彩礼的给付凭证、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总之,退婚时彩礼的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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