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可以退还的法律什么时候出的规定
彩礼可以退还的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明确体现。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在现代社会,彩礼问题也备受关注。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该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
这一规定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彩礼是可以退还的。其目的在于维护婚姻关系的公平和合理,避免一方因彩礼问题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彩礼习俗,防止彩礼过高或不合理的现象出现。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彩礼退还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到彩礼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对彩礼是否应当退还以及退还的数额等问题进行裁决。
总之,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婚姻家庭的稳定。人们在处理彩礼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双方意愿,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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