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不让看孩子怎么办起诉是按什么理由的
未离婚不让看孩子起诉可以基于亲权、抚养权等理由。
在未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这是不合理且可能侵犯到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理由。
从亲权的角度出发。父母对子女享有天然的亲权,这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和探望等权利。不让看孩子严重损害了亲权的行使。
从抚养权的潜在影响来看。即使尚未离婚,但探望孩子对于维护亲子关系至关重要,这对未来可能涉及的抚养权判定也有一定意义。限制探望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违背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从婚姻关系的角度考虑。夫妻之间虽然存在矛盾,但不应将孩子作为互相报复或要挟的工具。不让看孩子可能导致夫妻矛盾进一步激化,不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和修复。
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比如以往探望孩子的记录、与孩子的亲密关系证明、对方阻止探望的证据等。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明确双方在探望孩子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孩子能够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和照顾。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夫妻之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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