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不是一个省的怎么离
离婚双方不是一个省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
当双方来自不同省份时,离婚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一般来说,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在办理离婚时,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认真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如果对离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不太清楚,建议咨询专业,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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