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但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从登记到或一方死亡这段时间内取得的财产,通常会被推定为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这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生产经营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盈利。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著作权、专利权等带来的经济利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一般认定为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规定。比如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还有一些特殊的财产形式,如股权等,在认定时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可能会因为各种复杂情况而产生争议。这时,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来确定。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夫妻可以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