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离婚协议书怎么拿离婚证
拿到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规定的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拿到协议书后,要领取离婚证,具体的流程如下。双方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在申请时,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
接下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冷静思考,慎重决定是否真的要离婚。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都按时申请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且重要的事情,在决定离婚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时,双方都应当理性对待,依法依规进行。同时,也要考虑到离婚可能对家庭、子女等带来的影响,尽量通过和平、妥善的方式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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