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过多久不能再起诉了
一般情况下,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破坏军婚罪的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同时,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破坏军婚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它不仅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也损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因此,对于破坏军婚罪的认定和追诉,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任何破坏军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军人的婚姻稳定和合法权益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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