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有担保人怎么办
借钱不还有担保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当存在借钱不还且有担保人的情况时,这涉及到法律上的担保关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担保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责任担保则意味着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根据具体的担保形式,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这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会因为替债务人承担责任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借钱不还有担保人时,债权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担保人也应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涉及到借贷和担保时,各方都应该谨慎对待,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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