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怎么办
房贷贷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当房贷贷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就面临着一定的责任和后果。担保人需要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担保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有以下几种选择和应对方式。其一,担保人可以先代为偿还贷款人的欠款,以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如逾期利息的不断累积、信用记录受损等。之后,担保人可以向贷款人进行追偿。其二,如果担保人认为贷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故意不还,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贷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在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也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担保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向贷款人追讨债务,只有在贷款人确实无力偿还时,才由担保人承担责任。同时,担保人在代为还款后,有权向贷款人追讨所支付的款项。
为了避免陷入这种困境,担保人在提供担保之前,应该谨慎考虑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并且要清楚了解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责任范围。担保人也可以与贷款人协商,要求其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以降低自身的风险。
总之,房贷贷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面临较大的压力和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同时,在提供担保时务必谨慎,充分评估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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