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流程怎么走男
军婚离婚的流程相对普通婚姻会更为复杂一些,一般需要军人一方同意,同时要通过军队**机关的审批等程序。
军婚流程有其特殊性。确定离婚意向后,双方需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可以按照普通离婚程序进行。但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接下来,双方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证、离婚协议书等。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还需准备等法律文书。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于现役军人的离婚,应先经所在部队**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向法院离婚。
需要强调的是,军婚受法律特殊保护,旨在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和军队的稳定。在处理军婚离婚问题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业特点,尽量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避免对军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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