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一方提出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手续。
当一方提出时,办理手续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各项事宜。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需要准备、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包括调解等程序。如果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要理性对待离婚事宜,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分歧,以减少对双方及子女的伤害。离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谨慎考虑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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