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归属权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权判定较为复杂,通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比如购房合同、出资情况等。
在案件中,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归属权判定确实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没有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房产的权益就无法确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果房子是在婚姻期间购买,但还未取得房产证,法院可能会考虑购房合同上的署名、购房资金的来源等因素。如果购房合同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且出资主要来自该方,那么该方可能在房产权益上有较大优势。但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在购房过程中也有出资或对房屋有其他贡献,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权益份额。
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补偿。
法院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一方确实没有其他住房且经济困难,可能会在房产的使用或一定期限内的居住权上给予适当照顾。
总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权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一概而论。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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