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与她人同居生小孩法院怎么判决
未离婚与他人同居生小孩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法院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可能会作出对过错方不利的判决。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在中,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这一因素。在财产分割方面,可能会适当少分给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损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主要会从子女的最佳利益出发进行判定,但过错方的这种行为可能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法院还会注重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总之,未与他人同居生小孩是一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不仅会在道德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会面临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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