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害人过错导致动物抓伤,责任由谁承担
如果是因受害人过错导致动物抓伤,一般情况下受害人自己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如果受害人故意挑逗、激怒动物,或者明知存在危险仍进行危险行为而导致被抓伤,那么受害人自身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并非完全无责。即使是受害人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仍需确保动物处于其有效控制之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动物伤人。比如,没有给具有攻击性的动物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具,或者在公共场所没有对动物进行有效的约束等,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例如没有办理合法的饲养手续等,那么其责任可能会相应加重。如果无法明确区分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地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在任何情况下,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都有义务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人的安全,避免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