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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办理离婚在哪里办理

合飞律师2周前 (04-19)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外地办理离婚一般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离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协议,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在外地办理离婚具体的办理地点和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如果双方都在外地且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可以在该地办理离婚登记;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则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该法院提起。在办理离婚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证、离婚协议等,以确保离婚手续能够顺利办理。同时,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对离婚的具体办理地点和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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