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起诉几次离婚离不了
起诉几次离婚离不了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证据不足、双方仍有挽回余地等。
中,多次仍未能的情况并不少见,原因也是较为复杂的。可能是证据方面的问题。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据不够有力,法院可能难以认定感情破裂。尽管一方强烈要求离婚,但另一方可能坚决不同意,且在法庭上表达出愿意努力改善关系、挽救婚姻的态度,法院在综合考量后,可能会认为婚姻还有挽回的空间,暂不判决离婚。法院也会从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以及子女利益等多方面进行权衡。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且离婚可能对子女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法院也会更加谨慎地作出判决。另外,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的态度和行为也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比如,一方在诉讼期间表现出悔改之意,积极采取行动改善关系,这也可能使法院倾向于再给婚姻一次机会。总之,离婚诉讼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证据,理性对待诉讼过程,尊重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