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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异地办离婚吗

合飞律师3周前 (04-19)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可以异地办理离婚,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协议离婚方面,以往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 2 年。在这些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而对于诉讼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特殊情况,也有相应的管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异地办理离婚的规定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同时,离婚是一件重要且严肃的事情,当事人应慎重考虑并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离婚,都应该尊重彼此的意愿和权益,以和平、理性的态度处理好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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