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都好了还怎么做轻伤鉴定
伤好了之后通常较难进行轻伤鉴定,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轻伤鉴定一般需要在受伤后的特定时间内进行,因为此时损伤的特征较为明显和典型,更有利于准确判断损伤的程度。如果伤已经好了,要进行轻伤鉴定确实会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尽可能收集受伤当时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影像学检查报告等,这些资料可以提供关于受伤情况的重要信息。可以寻找当时见证受伤过程的人,他们的证言可能对鉴定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有受伤时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也应妥善保存并提供给鉴定机构。另外,专业的鉴定人员会根据各种线索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他们会考虑损伤的机制、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尽管伤好了,但如果有足够的旁证和间接证据,还是有可能做出相对准确的鉴定结论的。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鉴定的难度会增加,准确性可能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在实践中,具体是否能够进行鉴定以及鉴定的结果,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鉴定机构的专业判断来确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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