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量刑?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确定。一般情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一般情节”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比如,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对事故抢救造成一定影响,但尚未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或者虽然延误了一定的抢救时间,但最终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损失相对较小等。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通常是指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导致事故抢救被严重贻误,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巨大财产损失等极其严重后果的。这种情况下,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判断具体的量刑幅度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不报或者谎报的时间、内容、方式,对事故抢救的影响程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这包括对安全事故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总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旨在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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