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情况主要包括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等。
在法律规定中,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私自借钱给远房亲戚用于非家庭用途,且另一方并不知情,这种债务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比如一方独自投资一个项目,亏损后所产生的债务,若该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销,另一方不应承担。一方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这显然与家庭生活无关,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有,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为了防止夫妻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另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另一方也无需承担。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奢侈消费等所产生的债务,一般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是否经双方同意等多方面因素。法律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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