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去哪办
起诉离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有协议离婚和两种方式。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就需要通过离婚来解决。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具体来说,就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么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原告需要准备、证据等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证据可以包括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是准予离婚,也可能是不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当事人在进行之前咨询专业,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