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签字离婚怎么办手续
协议书签字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夫妻双方选择通过协议书签字时,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手续。双方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会询问相关情况,以确保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对离婚协议内容无异议。如果审查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离婚协议的内容要清晰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某些事项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双方也要以理性和冷静的态度对待离婚,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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