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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了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合飞律师2周前 (04-17)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女方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娘家通常需要离婚证、娘家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

后女方将户口迁回娘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方面:首先是离婚证,这是证明其婚姻状况变化的重要文件;其次是娘家的户口簿,用以证明接收方的户籍情况;本人身份证也是必不可少的。

手续流程大致如下:女方需先到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迁入政策和所需材料清单,确保准备齐全。然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派出所会注销其在原户籍地的户口,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女方携带户口迁移证回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将户口迁入娘家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前最好详细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符而耽误时间。同时,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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