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外遇想离婚对方不放手
当一方外遇想离婚而对方不放手时,情况较为复杂,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外遇并不是的法定事由,但可能会对婚姻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一方坚决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就涉及到离婚纠纷的处理。
在法律上,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和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虽然外遇本身不一定能直接证明感情破裂,但如果存在长期与他人同居等严重情形,可能会对判决产生影响。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如果一方外遇,而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婚姻造成的伤害,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等问题上做出更有利于无过错方的判决。
即使对方不放手,也不能阻止离婚程序的进行。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决。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能需要经过多次庭审和调解,以确定最终的判决结果。
对于想要离婚的一方来说,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等。同时,也要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以免对自己不利。而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也应该认真思考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尝试通过沟通和努力来挽救婚姻,如果确实无法挽回,也要理性对待离婚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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