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让债权什么意思
不得转让债权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特定的债权不允许被转让给其他人。
不得转让债权是对债权流转的一种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这种规定或约定。
从当事人约定的角度来看,可能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最初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就明确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这通常是基于双方的特定考虑,比如希望保持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对稳定性,或者出于对债务人与特定债权人之间信任关系的维护等。
从法律规定层面,也会存在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例如,一些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通常法律不允许转让。这是因为这些债权与特定主体的身份密切相关,无法与主体相分离而转让给他人。
当存在不得转让债权的约定或规定时,若有人违反进行了债权转让,该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
不得转让债权的规定也提醒人们在进行债权交易或相关安排时,要仔细审查债权的性质和相关约定,避免因不了解而导致无效的转让行为,从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总之,明确不得转让债权的含义和范围,对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和促进经济交易的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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