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为什么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主要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因违反法定义务而产生的客观后果。
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使其区别于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法律行为通常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表意行为,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愿和意思表示。而侵权行为往往是在行为人不自觉或无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并非基于其主观上想要达成某种特定法律效果的意图。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它违背了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基本要求和规范,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违反义务是客观存在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意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直接产生法定的法律后果。一旦侵权行为发生,法律会自动赋予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无需当事人之间的额外约定或协商。例如,某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会依据具体的行为事实、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客观因素进行评判。综上所述,侵权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其性质和法律后果主要由法律规定和客观情况所决定,而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这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