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何立案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一般需要满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要构成此罪并立案,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要有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这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判决和裁定。行为人要有能力执行。这包括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具有履行行为的能力等。存在拒不执行的行为表现,比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方面包括: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多种具体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准确打击犯罪,同时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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