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银行自动扣款,优先抵扣的是本金还是利息?真相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信用卡逾期后,银行直接从绑定的储蓄卡中自动划扣款项,是许多持卡人熟悉的催收手段,但问题来了:被扣走的这笔钱,到底算作本金还是利息? 持卡人往往会误以为“先还本金”更合理,但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
根据《民法典》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银行有权通过合同约定直接从持卡人账户划扣逾期款项,但扣款顺序通常由银行内部规则决定,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章程中明确:自动扣款优先抵扣逾期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剩余部分再用于冲抵本金,若逾期金额包含本金1万元、利息500元、违约金200元,银行可能先扣除700元用于费用,剩余金额再抵充本金。
这一规则看似“不合理”,实则与持卡人申办信用卡时签署的协议直接相关。《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银行需在合同中明确还款顺序,持卡人一旦签字即视为同意条款,逾期后若储蓄卡中有资金,银行按“费用→利息→本金”顺序扣款,并不违法。
但持卡人需警惕的是,长期优先抵扣费用可能导致本金“越还越多”,若每月仅扣款少量金额且优先用于利息,本金未减少的情况下,利息仍会持续滚动,最终债务压力不减反增。
建议参考
- 及时协商还款计划:若发现自动扣款未有效减少本金,可主动联系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要求优先偿还本金。
- 解除自动扣款绑定:若储蓄卡需保留日常资金,可尝试解绑或更换还款卡,避免被动扣款影响生活。
- 保留扣款凭证:记录每一笔扣款明细,若发现银行违规操作(如未按合同顺序扣款),可向银保监会投诉。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发卡银行应在信用卡合同中明确还款顺序、计息规则等条款。
-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持卡人应按照约定还款,未按期还款的,发卡机构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利息及违约金。
信用卡逾期后被自动扣款,本质是银行通过合同约定行使的合法权利,但持卡人需明确两点:一是扣款顺序通常优先费用和利息,可能导致本金长期未减;二是协商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及时沟通、保留证据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若债务压力过大,不妨通过法律途径或专业机构协助重组债务,避免陷入“越还越多”的恶性循环。
法律保护的是“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但前提是持卡人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原创声明基于法律法规及实务案例独立分析,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文中观点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信用卡逾期后银行自动扣款,优先抵扣的是本金还是利息?真相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