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婚的一方能分财产吗
主动离婚的一方有权分财产。
在时,财产的分割与哪一方主动提出离婚并无直接关系。离婚财产分割主要依据的是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在离婚时,原则上这些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具体的财产分割并非绝对平均,会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少分。另外,如果一方对家庭的贡献较大,比如在照顾子女、老人,或在家庭经营等方面付出较多,也可能在分割财产时适当予以照顾。
还有,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婚前财产、婚后个人专用物品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归属。
在分割财产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主动离婚并不影响其分割财产的权利,关键是要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和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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