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判给谁
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若女方提出离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判给女方。
在女方怀孕期间,法律对男方提出有一定限制。《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对母亲的依赖更强,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当然,也并非绝对,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在判定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如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应共同关心和爱护孩子的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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