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写了借条但没有收到钱却被起诉,应积极应诉,收集和整理能证明未实际收到款项的证据,并向法庭如实陈述情况。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要惊慌。要明确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但并不一定能完全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积极应诉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能逃避诉讼。
接下来,要仔细回顾整个事件的经过,寻找可能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收到钱。例如,是否有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等能够证实款项未交付的情况。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查看自己的银行流水记录,确定没有对应的收款记录。
在法庭上,要如实陈述事情的真相,向法官清晰地解释为何写了借条却没有收到钱。同时,提交所收集到的证据,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事情的全貌。如果有必要,可以请专业代理案件,律师能够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要注意对方可能提供的证据和主张。仔细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漏洞或矛盾之处。针对对方的证据和主张,进行有效的反驳和质疑。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冷静,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不当处理而导致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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