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食品处罚标准
三无食品的处罚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违法所得、货值金额等因素,一般会涉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三无食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对于三无食品的处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在《食品安全法》中,对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如果生产经营三无食品,首先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果拒不改正,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罚款的金额通常根据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来确定。如果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许可证。
对于明知是三无食品而进行销售等行为,除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对消费者进行等。如果涉及到危害公众健康等严重后果,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对于三无食品的处罚是较为严格的**,这是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相关信息,避免购买到三无食品。如果发现有三无食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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