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没立案主动退款的还处理人吗
诈骗没立案主动退款的情况下,是否还处理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诈骗行为本身是违法犯罪的,如果实施了诈骗行为,即使后来主动退款,也不能完全免除法律责任。但主动退款这一行为在案件的处理中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判断是否处理人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要看诈骗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如果诈骗的金额较小、情节较轻,主动退款且取得受害人谅解,可能会对处理结果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减轻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如果诈骗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了较大危害,即使主动退款,也不太可能完全不处理,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
主动退款的时间节点也很重要。如果是在案发前主动退款,可能会更有利于减轻处理;如果是在案发后被调查时才退款,其作用可能相对较小。
司法机关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悔改表现等其他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悔罪,积极采取措施弥补受害人损失,并且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这对处理结果也可能有积极影响。
总之,诈骗没立案主动退款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处理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司法机关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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