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孩子多大能自己选择
一般情况下,孩子年满八周岁就可以在父母离婚时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
在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法律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对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较为明确的想法。
当然,孩子的意愿只是确定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多方面因素。比如,一方虽然可能经济条件更好,但如果长期疏于对孩子的照顾,而另一方虽然经济条件稍差,但与孩子感情深厚且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那么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在实践中,法官会通过与孩子谈话等方式来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以确保孩子的意愿是真实、自愿的,而不是受到他人的影响或诱导。同时,父母双方也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不要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影响孩子的选择。总之,在处理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法律旨在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让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