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不足可以立案不
起诉离婚证据不足也是可以立案的。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立案登记制取代了过去的立案审查制。这意味着,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和相关材料,法院就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而不是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充足等。对于的案件,即使证据不足,法院通常也会受理案件。因为立案只是诉讼程序的开始,后续还会有一系列的诉讼过程,包括证据的收集、举证、质证等。在立案后,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收集和补充证据。当然,证据不足可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在中,法院判决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再次。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一开始证据不足,当事人也不应放弃,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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