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一方不肯离要怎样才能离
如果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坚决要求而另一方不同意时,通过诉讼离婚通常是可行的途径。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要点。
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状应明确陈述离婚的理由和诉求。
接下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法进行送达等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将有机会进行举证和质证,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如果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此外,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需要在诉讼中一并解决。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策略,协助当事人准备诉讼材料,参与诉讼过程,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也需要保持理性和冷静,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以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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