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证离婚登记通常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在办理登记时,以下是一般所需的具体材料。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这是用于核实身份和户籍信息。其次是本人的身份证,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真实性。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更是关键,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还可能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要求额外的材料。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建议当事人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以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同时,离婚是一件严肃且重要的事情,当事人在做出决定之前应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这样才能确保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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