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离婚,这种情况下手续的办理会相对复杂一些。
是由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当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此时,法院一般会更加慎重地审查双方的情况。如果原告能够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无法挽回,比如存在长期分居、家庭暴力、赌博等严重影响夫妻关系的情形,法院就有可能判决离婚。
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利委托来代表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等。同时,双方也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时参加庭审等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且对双方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情,在决定是否离婚以及如何办理手续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谨慎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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