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叫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一方通过隐藏、变卖、毁损、挥霍等不正当手段,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管理的。然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行为违背了夫妻财产共有的原则和公平原则。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例如隐瞒银行存款、投资收益、房产等;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变卖,如未经对方同意出售共有房产、车辆等;故意毁损共同财产,使得其价值大幅降低;或者毫无节制地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明显不合理的消费。
例如,一方在前夕,将夫妻共有的存款大量取现并销户,却无法提供合理的用途解释;或者将共同拥有的贵重首饰私自低价出售给他人。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也严重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法律上,对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通常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同时,受害方还有权要求转移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为了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保持对共同财产的清晰了解和关注。一旦发现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迹象,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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