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再婚婚姻登记通常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三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再婚进行婚姻登记时,所需的证件和手续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户口簿则用于核实当事人的户籍状况和婚姻状态等重要信息。证(或者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是证明之前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这是再婚登记的关键证件之一。
关于合影照片,要求是三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应当清晰、真实,符合婚姻登记的相关规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件都应当是原件,并且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办理手续时,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到达婚姻登记处后,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会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登记声明书》等相关表格。
填写表格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婚姻状况等内容。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进行审查,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结婚、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如果审查不通过,会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总之,再婚婚姻登记是一项严肃且重要的法律程序,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以确保登记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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