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骗了我25000元属于诈骗吗
公租房骗了您 25000 元很可能属于诈骗行为。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如果对方以能为您办理公租房为由,通过编造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使您陷入错误认识并支付了 25000 元,而对方实际上并没有办理公租房的能力或意愿,并且在获取这笔钱后将其非法占有,那么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5000 元通常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如果确定属于诈骗,您应当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此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最终需要依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和司法机关的判决。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对于涉及较大金额的交易和承诺,务必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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