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分居满2年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分居满 2 年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确实分居且已满 2 年的相关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
在中,要证明分居满 2 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明材料。
首先是租赁合同,一方在外租房居住的合同能有力证明分居事实。其次是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说明一方单独居住的情况。
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如果有这样的书面约定,是很直接的证据。还有水、电、燃气等缴费凭证,能显示只有一方在特定住址使用。
如果一方在外地工作,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及居住证明也可作为证据。亲朋好友等知情人的证人证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辅助证明分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相互印证,才能更有效地证明分居满 2 年这一事实。而且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非因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居。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确保在诉讼中能被法院采信。法院会综合各种证据和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分居满 2 年的条件,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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